注意,給付規定已更新,請參考最新的妊娠期糖尿病健保給付血糖試紙。
完整條文如下。
糖尿病血糖試紙給付規定 (自 110.12.1 起生效):
一、第一型糖尿病血糖試紙之數量每天以四片為上限,每次一個月之份量為原則,且請領時須由醫師評估其糖化血色素 (HBA1C) 之紀錄,以為核給之依據。如為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患者,其領取血糖試紙比照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規定辦理。
二、妊娠糖尿病血糖試紙之數量每天以五片為上限,每次一個月之份量為原則,給付至生產止。
三、給付之保險對象:
(一) 領具「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者。
(二) 懷孕二十八週(含)以上妊娠糖尿患者。
四、有關申報規定臚列如后:
(一)同時開立藥品及血糖試紙處方者:如同時自行調劑或交付調劑至特約藥局,得申報一筆藥事服務費;如藥品自行調劑,血糖試紙交付調劑至特約藥局,血糖試紙不得申報藥事服務費。
(二)僅開立血糖試紙處方者,無論自行調劑或交付調劑均不得申報藥事服務費。
(三)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依上開規定及原相關規定辦理。
妊娠糖尿病新納入給付
在前輩們的爭取下,健保從 12 月 1 日起開始給付妊娠糖尿病的血糖試紙。
懷孕 28 週以上的妊娠糖尿病,每天五片為上限,給付至生產止。
妊娠糖尿病的血糖控制目標比較嚴格,飯前空腹 95 mg/dL 以下、飯後 1 小時 140 mg/dL 以下、飯後 2 小時 120 mg/dL 以下。要知道有沒有達標,一定要量血糖才知道。健保給付試紙,應該能讓孕婦測血糖的負擔輕一點。
雖然第 2 型糖尿病在孕期的血糖控制也一樣嚴格,不過這個新規定只限妊娠糖尿病 (ICD-10-Code O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