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肢端肥大症共識小組 (Acromegaly Consensus Group) 發表第 15 次共識聲明(以下簡稱 2025 共識),主題是治療成效更新,涵蓋 2018 年以來的進展。
完全回復至發病前狀態的「治癒 (cure)」在臨床上很少達成。2025 共識把治療目標定為:藥物治療下追求「疾病控制 (disease control)」,手術或放療後追求「緩解 (remission)」。
共識的原文內容很多,這篇文章僅整理其中部分重點。
手術仍是第一選擇
絕大多數病人,在經驗豐富的中心施行轉蝶竇手術,仍是治癒疾病或快速降低生長激素 (growth hormone, GH) 的最佳路徑;在轉診中心約半數病人可達生化緩解 (remission)。
例外情境是巨大腺瘤合併海綿竇侵犯、或視交叉受壓但病人有禁忌或拒絕手術,此時優先進入藥物治療。
術前先給體抑素受體配體 (somatostatin receptor ligand, SRL) 是否改善手術結果,2025 共識的結論是證據未定。Lanreotide 確實能在 1 個月內讓巨大腺瘤體積縮小六成、視野同時改善,但腺瘤縮小未必等於手術更好做,整體 meta-analysis 結果不一致,所以不作為常規處置,列為弱建議 (Discretionary Recommendation)。
2025 共識把術後緩解標準分為生化、影像、臨床三類:
| 類別 | 2025 共識主張 |
|---|---|
| Biochemical 生化 | 術後第 1 到 14 天 random GH 與術前比較可預測長期緩解(day 1–2 訊號最強);術後 3 個月測 basal GH、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 期間 GH 與 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1 (IGF-1),定義手術是否成功;OGTT GH nadir < 1 ng/mL 反映長期緩解(ultrasensitive 分析法則為 0.4 ng/mL);IGF-1 落在年齡別正常範圍即為生化控制;第 1 年每 3 到 6 個月驗 IGF-1,後續每 6 到 12 個月,至少追蹤 5 年。 |
| Imaging 影像 | 術後影像即使腺瘤外觀完全移除,仍不足以定義手術緩解;首次追蹤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 不早於術後 3 個月,讓術區發炎、明膠與脂肪填充物吸收後再對位;不對所有人定期 MRI,依生化與臨床特徵個人化;判讀由有腦下垂體經驗的神經放射科醫師負責。 |
| Clinical 臨床 | 目前沒有專屬的「臨床緩解」標準;不論生化是否達標都應全面處理共病;現有臨床評分工具仍需進一步驗證;生化控制達標仍要長期追蹤共病、症狀與治療相關不良反應。 |
生化目標以 IGF-1 為主,Pegvisomant 上不測 GH
控制目標以 IGF-1 落在年齡別參考值正常範圍為主。
2025 共識新明確的一條:pegvisomant 治療期間不測 GH,列為強烈建議 (Strong Recommendation)。Pegvisomant 是 GH receptor antagonist,阻斷 GH 在末梢的作用,但血清 GH 會因腺垂體反饋而上升,這個升高不反映臨床控制;只看 IGF-1 才能判斷療效。
OGTT GH nadir 用在邊界 IGF-1 病人的輔助判讀,2025 共識也提出:使用 ultrasensitive GH 分析法時,nadir 切點應從 1.0 降至 0.4 ng/mL,目前仍是弱建議,等實驗室普遍升級後再普及。
症狀與生化的解離
生化控制達標的病人,未必感覺變好。穩定 SRL 劑量的病人中,超過八成仍有關節疼痛、軟組織腫脹或疲勞,多達四到七成仍有髖/膝/踝/肩/手等部位的疼痛;隨機化試驗中約三分之二的病人,覺得症狀仍影響日常活動。
工具方面 AcroQoL 是目前少數通過驗證的疾病特異性生活品質量表,SAGIT 與 ACRODAT 兩個分數系統可作結構化追蹤。但 2025 共識的態度仍保守:現有 patient-reported outcome measures (PROM) 整體報告品質差,一份 systematic review 顯示約三分之一的研究 PROM 與生化結果不一致,多數是生化改善但生活品質沒改善。
實務意涵是:生化已達標但主訴仍多時,要主動評估共病、症狀與 PROM,而不是直接告訴病人「化驗都正常」。
第一線藥物的個人化三選一
2025 共識提出更新版的治療流程:SRL 仍是預設第一線,但在符合特定條件的病人,cabergoline 或 pegvisomant 也可以直接作為第一線,不必先試過 SRL,視病人特徵與共病而定。
| 第一線藥物 | 首選情境 | 限制 |
|---|---|---|
| 第一代 SRL(octreotide LAR / lanreotide) | 絕大多數情境的預設選擇;需要兼顧腺瘤體積縮小者尤其合適 | 對 sparsely granulated、SSTR2 低表現、T2 hyperintense 反應較差 |
| Cabergoline | 輕度 IGF-1 升高(< 2 ~ 2.5× 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混合 GH-prolactin 分泌腺瘤 | 較重的病人 efficacy 不足 |
| Pegvisomant | 嚴重糖代謝受損、腺瘤無壓迫疑慮、T2 hyperintensity、極高 IGF-1 | 不直接針對腺瘤;需監測肝功能 |
選對病人是 2025 共識重點,後續幾段分別交代。
第一代 SRL:選對病人、起始與調整
第一代 SRL(octreotide long-acting release, LAR / lanreotide autogel)的反應預測因子,2025 共識列為治療前的 minimum requirement:
- MRI T2 訊號 hypointense 的腺瘤,治療中縮小機率較高。
- Densely granulated 病理,與生化控制較相關。
- 體抑素受體第 2 亞型 (somatostatin receptor type 2, SSTR2) 免疫組織化學染色 (immunohistochemistry, IHC) 強度高;表現低者 SRL 抗藥的勝算比約 4.17。
- 基線 IGF-1 與 GH 較低、OGTT 沒有 paradoxical GH rise。
過去常用的 acute octreotide test(皮下打 100 µg octreotide 後 2 小時測 GH 抑制)2025 共識認定不可靠,研究發現 responder 與 non-responder 的 GH 下降幅度重疊過大,不應用來預測後續 SRL 反應。
起始劑量與調整:
- Octreotide LAR 30 mg/28 天為標準;反應不足時增至 60 mg/28 天,這比改成 30 mg/21 天稍微更佳(台灣仿單為每 4 週 20 mg,未達充分控制可調高至每 4 週 40 mg)。
- Lanreotide 120 mg/28 天為標準;反應不足時增至 180 mg/28 天,或縮短間隔至 120 mg/21 天(台灣仿單起始劑量為每 28 天 60–120 mg,若未達預期反應或許可增加劑量)。
- IGF-1 在前 3 次注射後測,建議在下次注射前抽,後續頻率依下降速率調整。
副作用上,腸胃道反應(腹瀉、腹脹、噁心)多在治療初期,3 到 6 次注射後解決。膽結石風險約三成,多無症狀,不建議常規腹部超音波;地理或飲食差異區域可酌情加做。對血糖有邊際負面影響,metformin、glucagon-like peptide-1 receptor agonist (GLP-1 RA)、dipeptidyl peptidase-4 inhibitor (DPP4i) 都可用來處理。也不必常規心電圖,但與 QT 延長藥物併用時要謹慎。
口服版本 oral octreotide capsule (OOC, Mycapssa) 在既有注射 SRL 控制良好的病人中,研究顯示 36 週 IGF-1 控制率不劣於注射型,可作為偏好口服者的選項。
Pasireotide:何時改用、血糖必驗
Pasireotide LAR 是第二代 SRL,作用範圍涵蓋 SSTR5。
第一代 SRL 控制不足、特別是腺瘤增長中、sparsely granulated 病理、或帶 aryl hydrocarbon receptor interacting protein (AIP) germline mutation 的病人,pasireotide 可作為二線首選。腺瘤縮小可能比第一代 SRL 顯著,系統回顧顯示約四成達到 ≥25% 的顯著縮小。
最關鍵的副作用是高血糖:超過半數病人會出現高血糖或新發糖尿病。機轉是 SSTR5 廣泛表現於 pancreatic β-cells 與 enteroendocrine cells,pasireotide 抑制 insulin 與 glucagon-like peptide-1 (GLP-1) 的分泌。所以 空腹血糖與糖化血色素 (HbA1c) 在 pasireotide 病人是常規監測項目,列為強烈建議;處理仍以 metformin、GLP-1 RA、DPP4i 為主,多數可控制。
Cabergoline:適應症窄
Cabergoline 是 dopamine agonist,口服、相對便宜,但 efficacy 弱。
2025 共識把適應症明確限縮:輕度 IGF-1 升高(< 2 ~ 2.5× ULN)的病人,或混合型 GH-prolactin 分泌的腺瘤。Acromegaly 需要的劑量通常高於 prolactinoma,合併治療文獻內提到平均約 1.5 mg/週。
長期高劑量 cabergoline 在 acromegaly 與 prolactinoma 病人實際發生的心瓣膜病變不多(高 prolactin 病人的 meta-analysis),但仍是已知風險。Impulse control disorder 也是 dopamine agonist 共通副作用,看診時要主動問,特別是賭博、衝動性購物、性慾改變。
Pegvisomant:適應症與肝功能監測,不再每年 MRI
Pegvisomant 阻斷 GH 末梢作用,IGF-1 降低不直接依賴腺瘤本身的性質,所以對 SRL 反應差但生化嚴重失控、或糖代謝受損的病人尤其有用。
2025 共識新給的一線適應特徵:嚴重糖代謝受損、無海綿竇侵犯或視交叉壓迫、T2 hyperintensity(暗示 SRL 反應較差)、極高 IGF-1。
調整時程:固定劑量下 IGF-1 的最大效應在 4 到 6 週達到,劑量上修不必過早。ACROSTUDY 顯示連續使用 10 年、每日 ≥30 mg 的病人,IGF-1 正常化率達 75%。
肝功能監測:治療前查 baseline、titration 期間追蹤。Transaminase 超過 ULN 5 倍應停藥(強烈建議)。ACROSTUDY 大型觀察資料顯示嚴重肝損傷(> 3× ULN)約 3%,整體肝膽不良事件約一成、因此停藥約 1.7%,無肝衰竭報告。
注射部位 lipohypertrophy(脂肪增生)發生率報告差異大,1% 到 15% 不等,輪轉注射位置可預防。
MRI 監測相比 2018 版有重要精簡:pegvisomant 治療期間不再需要每年 MRI,列為強烈建議。依據是大型觀察研究 2,090 個雙重 MRI 顯示七成無變化、約 7% 增加,但中央判讀後實際增加只 3%,與未治療病人腺瘤自然增長率相當。MRI 頻率改成依生化變化、症狀、腺瘤大小決定。
例外情境是 SRL 停藥後 6 到 12 個月內可做一次重新對位,以建立 pegvisomant 階段的影像基線。
二、三線合併治療
SRL 加 pegvisomant 是合併治療的主力。10 年經驗顯示生化控制率 80 到 96%,允許 pegvisomant 劑量縮減;肝酶風險比單獨 pegvisomant 高,要追得更密。對已有糖尿病、但仍需要兼顧腺瘤體積控制的病人尤其合適。
Cabergoline 加 pegvisomant 的證據弱、以小規模 retrospective 與 prospective 為主,主要考量是 pegvisomant 劑量下降帶來的成本減少。
Pasireotide 加 pegvisomant 在多重失敗、需要同時兼顧腺瘤體積控制的病人是三線選項,證據以 real-life 為主,成本是主要限制。
台灣藥物現況
2025 共識列出的藥物,在台灣的狀況如下表。
| 藥物 | 台灣現況 |
|---|---|
| Octreotide LAR、Lanreotide | 健保有條件給付(手術或放療後) |
| Pasireotide LAR | 健保有條件給付(需先試過 octreotide 或 lanreotide 控制不良;限內分泌或神經外科專科醫師處方) |
| Cabergoline | 已上市,acromegaly 適應症需自費 |
| Pegvisomant、Oral octreotide capsule、Paltusotine | 尚未進台灣 |
追蹤頻率的精簡
整體方向是依生化反應決定頻率,而不是固定排程。
生化方面,SRL 開始後前 3 個月每月測一次 IGF-1(建議在下次注射前抽);pegvisomant 治療每 4 到 6 週測 IGF-1 直到穩定;已控制的病人每 6 到 12 個月即可。
影像方面,第一代 SRL 在生化控制下不建議常規 MRI;視覺或眼球運動症狀出現、治療停藥、或評估放療成效時才追加影像。Pegvisomant 不再每年 MRI。術後 baseline MRI 在 3 到 6 個月,後續視生化與臨床特徵。
副作用監測:SRL 藥物都需例行追蹤空腹血糖與 HbA1c,pasireotide 上特別重要;不必常規腹部超音波;pegvisomant 治療前與 titration 期間追蹤肝功能;不必常規心電圖,但合用 QT 延長藥物時需謹慎。
治療流程總覽
2025 共識把手術後到第一線藥物的決策整理在一張流程圖。下圖節錄至第一線藥物,二、三線部分請參考原文。
改編自 2025 共識 Fig. 1(節錄至第一線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