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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星期五

產後甲狀腺炎 - 2026 指引更新

美國甲狀腺學會 (American Thyroid Association, ATA) 在 2026 年更新了孕前、孕期與產後甲狀腺疾病的指引。這篇整理其中關於產後甲狀腺炎的部分。

產後甲狀腺炎是產後第一年內常見的甲狀腺問題,盛行率約 8%。它的甲狀腺毒症期容易被誤認成 Graves' disease 而誤用抗甲狀腺藥,低下期又常被當成單純的產後疲倦而忽略,所以值得花點篇幅把病程和處置講清楚。

幾個容易誤解的地方

  • 甲狀腺毒症期是發炎的甲狀腺把已經做好的荷爾蒙釋放出來,不是製造變多,所以不用抗甲狀腺藥,只在有症狀時用 beta-blocker 緩解。
  • 產後憂鬱常被聯想到甲狀腺,但目前看來產後甲狀腺炎、甲狀腺自體免疫和產後憂鬱的風險之間並沒有顯著關聯
  • 低下期就算沒吃藥、後來也恢復正常,一年後仍要回測一次,因為有一到五成的人最終會變成永久性甲狀腺低下。

什麼是產後甲狀腺炎

產後甲狀腺炎 (postpartum thyroiditis, PPT) 指的是產後 12 個月內出現、通常會自行緩解的自體免疫甲狀腺功能異常,流產之後也可能發生。

典型走的是三相病程。先是破壞性的甲狀腺毒症期,發炎的甲狀腺把儲存的荷爾蒙釋放出來,多在產後 1 到 6 個月出現;接著進入低下期,多在產後 4 到 8 個月,這時可能出現甲狀腺低下的症狀;最後在兩三個月內逐漸恢復正常。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走完整三相,實際的亞型分布如下。

亞型占比病程
只有甲狀腺毒症期50%毒症期過後直接恢復正常,沒有經過低下期
雙相20%先甲狀腺毒症期,再進入低下期,是典型的三相型態
只有低下期25%沒有明顯的毒症期,直接以短暫的甲狀腺低下表現
演變成永久性低下5%低下期之後沒有恢復,成為持續性的甲狀腺低下

即使初期恢復正常,這群人日後仍有高達一半會發展成慢性甲狀腺低下,所以長期追蹤很重要。

因為症狀不一定明顯,有些人只在甲狀腺毒症期、有些人只在低下期才被注意到,也有人兩個階段都有症狀。

誰比較容易得,會不會復發

8% 這個盛行率主要來自針對「有明顯臨床表現」的觀察研究,實際上有不少產後甲狀腺炎沒有被診斷出來。

危險因子包括產後甲狀腺炎病史、已知的甲狀腺自體免疫(甲狀腺過氧化酶抗體 (thyroid peroxidase antibody, TPOAb) 陽性,或超音波回音不均)、個人有其他自體免疫疾病,以及家族甲狀腺自體免疫病史。其中最強的是 TPOAb 陽性,在第一孕期測得陽性的人,產後甲狀腺炎的風險會升高到 33% 到 50%。

會發生這件事,是因為產後免疫系統的反彈:懷孕期間相對的免疫抑制,在產後不再存在。

有產後甲狀腺炎病史的人,下一胎的復發風險約七成,有再懷孕打算的人應該事先說明。另外,低下期一開始會恢復的人,仍有一成到五成最終發展成永久性甲狀腺低下。和永久性低下相關的因素包括多產、超音波呈現低回音、初期低下的程度較重、TPOAb 陽性、產婦年紀較大,以及流產史。

流產之後、以及本來就有甲狀腺低下的人(特別是 Hashimoto 甲狀腺低下、甲狀腺還沒完全萎縮者),同樣可能發生產後甲狀腺炎。

和 Graves' disease 怎麼分

甲狀腺毒症期最重要的一步,是和 Graves' disease 分清楚,因為兩者的自然病程和處置完全不同。產後甲狀腺炎的毒症期是破壞性的、會自己過去;Graves' disease 是真的製造過多,需要抗甲狀腺藥。

分辨主要靠發病時間、生化差異和其他線索。促甲狀腺素受體抗體 (TSH receptor antibody, TRAb) 和(或)甲狀腺刺激免疫球蛋白 (thyroid stimulating immunoglobulin, TSI) 對 Graves' disease 既敏感又專一;總三碘甲狀腺素對總甲狀腺素 (TT3:TT4) 的比值大於 20 也偏向 Graves' disease。反過來,產後六個月內發病、持續時間短、症狀輕微,比較像產後甲狀腺炎。完整的鑑別整理如下表。

特徵產後甲狀腺炎(破壞性毒症期)Graves' disease
甲狀腺毒症出現時間產後 1–6 個月產後 3–12 個月
TRAb 和(或)TSI陰性多為陽性
甲狀腺亢進症狀通常輕微可能嚴重
眼睛症狀沒有可能有
甲狀腺亢進的身體徵象可能沒有可能有,並伴隨 Graves' disease 特有的徵象(瀰漫性甲狀腺腫、甲狀腺血管雜音、脛前黏液水腫、甲狀腺眼病變)
甲狀腺毒症期長度0–3 個月超過 3 個月
TT3 (ng/dL) 對 TT4 (mcg/dL) 比值通常小於 20通常大於 20
超音波甲狀腺血流
放射性碘攝取率低或無

放射性碘攝取率在哺乳中是禁忌,需要暫停哺乳才能進行。

如果這些線索還是分不出來,可以先保守追蹤;嚴重的個案可以考慮甲狀腺核醫攝取掃描,但要把哺乳的影響算進去,因為哺乳會降低判讀的專一性,而且掃描期間要把母乳擠出丟棄。Graves' disease 在孕前與孕期的評估和治療,整理在另外一篇

怎麼處理

甲狀腺毒症期,有甲狀腺亢進症狀的人用最低有效劑量的 beta-blocker 緩解,通常只需要幾週。propranolol 和 metoprolol 在哺乳期是安全的。這個階段不要用抗甲狀腺藥,因為甲狀腺毒症的來源是荷爾蒙被釋放出來,而不是製造變多。

低下期則看情況。有甲狀腺低下症狀、正在哺乳、或半年內打算再懷孕的人,可以用 levothyroxine。哺乳這個適應症本身的證據有限,比較像是共享決策時的一個考量因素,而不是非用不可的硬性理由。

如果用了 levothyroxine,對近期沒有再懷孕打算的人,產後一年可以試著減量或停藥,看看是否還需要,因為低下期常常是暫時的。

如果低下期沒有用藥或延後用藥,就每 4 到 8 週回測一次,直到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或確定是持續性低下而需要開始 levothyroxine。在甲狀腺功能正常化之前,要做好避孕。

產後第一年驗到甲狀腺刺激素 (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TSH) 異常時,可以依 TSH、游離甲狀腺素 (free thyroxine, FT4) 與三碘甲狀腺素 (triiodothyronine, T3) 的組合往下判讀;其中 T3 測游離或總量都可以。

抽血型態判讀處置與追蹤
TSH 低、FT4 與 T3 正常亞臨床甲狀腺亢進多半不需治療,4–8 週後複驗
TSH 低、FT4 和(或)T3 高甲狀腺亢進(甲狀腺毒症)有 Graves' disease 徵象,就照 Graves' disease 處理並驗 TRAb/TSI 確認。沒有徵象則先驗 TRAb/TSI:陽性照 Graves' disease;陰性再驗 TPOAb,陽性就是產後甲狀腺炎(用 beta-blocker 控制症狀、臨床追蹤,若甲狀腺亢進持續超過 2–3 個月要想其他原因),陰性則查毒性結節性甲狀腺腫等其他成因
TSH 高、FT4 低甲狀腺低下開始 levothyroxine,6–12 個月後減量看能否恢復
TSH 高、FT4 正常亞臨床甲狀腺低下4–8 週後複驗。TSH 大於 10 mU/L 要治療;有症狀、計畫懷孕、或 TPOAb 陽性也可以考慮治療,否則先追蹤(一旦開始 levothyroxine,同樣在 6–12 個月後減量看能否恢復)

即使低下期沒有用藥,因為長期變成甲狀腺低下的風險,指引建議有產後甲狀腺炎病史的人,在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一年再驗一次甲狀腺功能,或一旦出現甲狀腺低下症狀就驗。自限性的產後甲狀腺炎過去之後,可以交代病人有低下症狀再回診。

能不能預防

目前沒有有效的預防方法。在 TPOAb 陽性的孕婦從懷孕 4 到 38 週給 levothyroxine,並不會改變產後甲狀腺炎的病程,所以不建議用 levothyroxine 來預防。

selenium(硒)的研究結果不一致,而且多半是歐洲的小型世代(當地飲食的硒可能本來就不足),因此也不建議常規補硒來預防產後甲狀腺炎。

產後憂鬱與甲狀腺

產後憂鬱常被聯想到產後甲狀腺炎或甲狀腺自體免疫。觀察性世代研究的結果異質性很大,兩者的症狀也有重疊,但整體看起來,產後甲狀腺炎、甲狀腺自體免疫和產後憂鬱的風險之間並沒有顯著關聯。

如果產後出現憂鬱,要不要驗甲狀腺功能,依一般族群的篩檢建議即可,不需要因為產後憂鬱本身而特別去驗。

產後其他甲狀腺問題

不是產後甲狀腺炎引起的哺乳期甲狀腺亢進(例如 Graves' disease),用最低有效劑量的抗甲狀腺藥;要不要開始用藥的考量,和一般非懷孕族群一樣。每天 20 毫克以內的 methimazole (MMI)、或每天 450 毫克以內的 propylthiouracil (PTU),不影響新生兒的甲狀腺功能或神經發育。

哺乳期如果需要核醫掃描,服用 I-123 後要把母乳擠出丟棄 3 到 4 天、注射 Tc-99m 則 36 小時,之後才能恢復哺乳。

I-131 治療在哺乳期則完全不做。哺乳中的乳腺攝碘能力很強,放射碘會讓乳腺組織受到輻射,嬰兒也會經由母乳吃進放射性同位素,而且乳腺搶走碘還會削弱甲狀腺本身的治療效果。所以即使別無選擇非做不可,也要先停止哺乳至少 3 個月、等乳腺的攝碘能力退下來再給藥,而且做完之後不再恢復哺乳。

停餵這 3 個月期間,指引也提到兩個配套:可以考慮仿單外使用多巴胺受體激動劑 (dopamine agonist) 抑制泌乳,連帶減少乳腺攝碘與輻射暴露;正式給 I-131 之前,也可以先安排一次診斷性的 I-123 攝取掃描,評估乳腺是否還在攝碘。

至於孕期就開始吃的 levothyroxine(針對亞臨床或輕度甲狀腺低下),產後可以做停藥試驗,時間點由共享決策決定。之後要不要恢復用藥、多久追蹤一次,看甲狀腺低下症狀、甲狀腺功能、TPOAb 狀態,以及是否即將計畫懷孕而定。

2026年6月4日 星期四

甲狀腺疾病與不孕症

美國甲狀腺學會 (American Thyroid Association, ATA) 在 2026 年更新了孕前、孕期與產後甲狀腺疾病的指引。這篇整理其中關於不孕症與反覆流產的部分。

不孕或反覆流產女性的甲狀腺處置,原則上和一般人差不多,定義也用同一套參考區間。但是因為受孕的時間窗本來就比較短、不孕療程帶來時間壓力,而且控制性卵巢刺激 (controlled ovarian stimulation) 本身會增加甲狀腺荷爾蒙的需求,這一群人值得更積極一點。

這次更新最關鍵的兩個改變

  • 甲狀腺功能正常、但甲狀腺過氧化酶抗體 (thyroid peroxidase antibody, TPOAb) 陽性的人,無論是不孕、備孕、還是有反覆流產史,都不該給 levothyroxine。改成孕前每 3–6 個月追蹤一次甲狀腺刺激素 (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TSH),因為這群人仍有約 7–9% 會在受孕前後發展成甲狀腺低下。
  • 亞臨床甲狀腺低下在開始治療前,可以先複驗確認。很多人單次 TSH 異常,重驗就回到正常,不需要急著吃藥。

誰要驗、要驗什麼

所有因不孕或反覆流產就診的女性,都建議驗一次 TSH。

原因是甲狀腺低下本身是不孕的鑑別診斷之一(尤其月經不規則的人),而且及早發現、及早處理,有機會改善生育結果、避免亞臨床進展成甲狀腺低下。

TPOAb 則不必每個人都驗。抗體陽性能預測哪些人接下來比較可能需要 levothyroxine,對流產、早產與產後甲狀腺炎的風險也有一些預測價值,但常規普篩效益如何還沒有定論。比較合理的做法是個別化:對抗體陽性機率較高的人再驗,例如 TSH 落在正常偏高、有反覆流產史、合併其他自體免疫疾病、或一等親有甲狀腺自體免疫的人。

已經在吃 levothyroxine 的人,孕前到孕期把 TSH 控制在 0.5–2.5 mU/L 是合理的目標。這個範圍留了一點安全邊際,以因應控制性卵巢刺激和懷孕帶來的甲狀腺荷爾蒙需求上升,以及隨之而來的劑量調整。只要 TSH 落在參考區間內,孕前的高低差異並不會明顯影響生育或妊娠結果。

控制性卵巢刺激會改變甲狀腺生理

這是不孕族群和一般人最不一樣的地方。控制性卵巢刺激期間,雌激素大幅上升,連帶讓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 (thyroxine-binding globulin, TBG) 增加、第三型去碘酶 (type 3 deiodinase,負責分解甲狀腺荷爾蒙) 活性上升,於是甲狀腺荷爾蒙的需求跟著增加,TSH 也會輕微上揚。

控制性卵巢刺激是試管嬰兒療程中刺激「多顆」卵泡發育以便取卵、雌激素大幅上升的做法,和只長一兩顆卵泡、用來恢復排卵的「誘導排卵」(ovulation induction)不同;這段講的甲狀腺生理變化來自前者。

對正在吃 levothyroxine 的人影響更明顯。雌激素拉高 TBG,可能讓 TSH 平均上升約 1.50 mU/L,而且需要加量的時間點,會比自然受孕的人來得更早。需提早針對生理變化調整劑量,不要等 TSH 高起來才補。

控制性卵巢刺激期間的驗血時機

  • 控制性卵巢刺激期間、以及排卵觸發後兩週內:不要驗甲狀腺功能。這段期間生理變動太大,數值不容易判讀。
  • 正在吃 levothyroxine 的人:可以在控制性卵巢刺激開始前 6–12 週先驗一次 TSH,確認起點穩定。
  • 驗孕陽性後約兩週再驗一次,這時 levothyroxine 的需求往往已經上升。
  • 之後就依孕期的追蹤建議進行。

療程的排程(取卵、植入的時間)在過程中常有變動,每次回診都應該重新確認,因為這會影響甲狀腺的追蹤與用藥安排。

不孕族群的甲狀腺異常,多半是在查不孕原因時順便發現的,往往處在疾病的潛伏期,表現可能不典型。

另外,性腺激素釋放激素類似物 (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analogue)、或流產之後,都可能誘發無痛性甲狀腺炎或 Graves' disease。所以療程中一旦出現甲狀腺毒症的症狀,就應該驗甲狀腺功能。

甲狀腺低下

在不孕或反覆流產的族群裡,未診斷的甲狀腺低下盛行率約 0.2%,和一般育齡女性差不多。最主要的成因是甲狀腺自體免疫,這群人約七成 TPOAb 陽性。它確實會影響生育,大約兩成三的人有月經紊亂,甲狀腺低下也占了排卵障礙原因的 2–3%。

發現新診斷或控制不良的甲狀腺低下,應該先把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再進行不孕治療。計畫懷孕的人用 levothyroxine 治療,並且不要使用 liothyronine 或乾燥甲狀腺萃取物。正在用這類製劑的人,建議在開始不孕治療前換回 levothyroxine 單方,以免胎兒腦部可用的甲狀腺素不足。

已經靠 levothyroxine 把功能維持正常的人,生育結果和沒有甲狀腺低下的人沒有差別。

亞臨床甲狀腺低下

不孕族群裡未診斷的亞臨床甲狀腺低下約 2.4%,同樣和一般人相近。在這些有亞臨床甲狀腺低下的女性當中,約四成 TPOAb 陽性;其中 TSH 大於 10 mU/L 的人,陽性比例更高達八成。它的判讀比較麻煩,尤其在這群人身上,常常很難分辨輕度升高的 TSH 究竟是族群裡 TSH 的正常變異,還是甲狀腺低下的早期型態。再加上 TSH 的個體內與個體間變異本來就大,輕度升高的數值重驗時相當常會自己回到正常。

正因為這些不確定性,新診斷的亞臨床甲狀腺低下不急著用藥:原則是先暫緩不孕治療,在 4–6 週後複驗 TSH 與游離甲狀腺素 (free thyroxine, FT4) 確認,再依結果決定追蹤或治療。複驗與後續追蹤可整理如下。

情況處置後續追蹤
複驗後 TSH 正常、TPOAb 陰性不需治療不需常規追蹤;日後出現甲狀腺低下症狀再就醫
複驗後 TSH 正常、TPOAb 陽性不需治療(比較可能進展,以追蹤為主)備孕期每 3–6 個月驗一次 TSH;懷孕後前半期每 4–6 週、第三孕期至少一次,每次調整劑量後 4–6 週再驗
複驗仍為亞臨床甲狀腺低下起始低劑量 levothyroxine(25–75 微克/天)4–6 週後複驗,把 TSH 調到 0.5–2.5 mU/L
一開始 TSH 就大於 10 mU/L不必複驗,直接用 levothyroxine 治療比照治療後追蹤
不適合複驗者經共享決策直接起始低劑量 levothyroxine比照治療後追蹤

不適合複驗的情況:年齡帶來的時間壓力、其他共病或給付考量讓複驗不切實際;或 TSH 較高(指引以 6 mU/L 為界)、或合併 TPOAb 陽性,此時 TSH 自行正常化的機會偏低。

甲狀腺自體免疫

甲狀腺功能正常、但 TPOAb 和(或)甲狀腺球蛋白抗體 (thyroglobulin antibody, TgAb) 陽性的不孕女性,不該給 levothyroxine,無論 TSH 數值或流產史如何。這是強烈建議。

根據三個臨床試驗,對甲狀腺功能正常、抗體陽性的不孕或反覆流產女性,孕前給 levothyroxine 並不會改善生育或懷孕結果。

試驗對象介入 vs 對照主要結果
POSTAL(2017)接受試管嬰兒療程、抗體陽性的女性(600 人)levothyroxine 25–50 微克/天 vs 不治療流產率 10.3% vs 10.6%、活產率 31.7% vs 32.3%,皆無差異
TABLET(2019)抗體陽性、曾流產或不孕的甲狀腺功能正常女性(952 人)levothyroxine 50 微克/天 vs 安慰劑活產率 37.4% vs 37.9%,無差異
T4LIFE(2022)抗體陽性、有兩次以上反覆流產的女性(187 人)levothyroxine 0.5–1.0 微克/公斤 vs 安慰劑活產率 50% vs 48%,無差異

三項試驗對象的甲狀腺功能都正常、僅甲狀腺抗體陽性;結果欄為 levothyroxine 組 vs 對照組。

抗體陽性確實和較高的流產與產後甲狀腺炎風險有關,和抗體陰性的人相比,流產的絕對風險大約多出 2% 到 8%。

甲狀腺抗體的存在,可能代表免疫系統比較容易發生「自體免疫反應」,是一種體質特徵。而真正導致流產、早產等妊娠併發症風險升高的,是體內「其他」未明了的自體免疫過程,而非甲狀腺本身的問題。

目前還沒有任何具實證的有效介入,口服 prednisolone、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都不建議用在這群人身上,selenium(硒)與飲食調整也一樣缺乏實證。指引的立場很清楚:目前沒有資料支持這類免疫調節療法能改善生育或妊娠結果,也無法降低發展成甲狀腺低下的風險。

抗體陽性、甲狀腺功能仍正常的備孕者,該做的是追蹤而不是治療:每 3–6 個月複驗一次 TSH 與 FT4,因為約 7–9% 的人會在追蹤期間發展出甲狀腺低下。

抗體要驗哪一個,TPOAb 是首選。它對甲狀腺低下的診斷準確度比 TgAb 好,也比較明確和不良的生育與妊娠結果相關。TgAb 則是看情況加驗,不必常規檢查;如果某人已知是孤立的 TgAb 陽性,處置可以比照 TPOAb 陽性者。

不孕情境下的甲狀腺亢進

甲狀腺亢進在孕前與孕期的評估和治療,寫在另外一篇,這裡只補兩個專屬於不孕情境的考量。

新診斷或控制不良的亞臨床甲狀腺亢進,先在 4–6 週後複驗 TSH 與 FT4 確認。明顯甲狀腺亢進則應在孕前就處理,依成因治療;若查不到明確成因,可用低劑量抗甲狀腺藥。

第一個考量是時間。年齡相關的時間壓力,有時需要走比平常更快的診斷與治療路徑,這對甲狀腺亢進尤其明顯,因為它需要的檢查較多、達到甲狀腺功能正常所需的時間也較長。

第二個是一種偶發的情況:TSH 持續被壓在 0.1 mU/L 以下,FT4 和三碘甲狀腺素卻都正常,常規檢查又找不到原因。這時可以加強孕前與孕期的追蹤,以便及早抓到可能正在發展的甲狀腺亢進;也可以考慮孕前低劑量 propylthiouracil (PTU),目標是把 TSH 拉回正常。後者出於專家意見,也有一個大型觀察性研究支持:被壓低的 TSH 與較長的受孕時間有關。一旦驗孕陽性,就立刻停用 PTU,以降低胎兒先天缺陷的風險,所以要事先交代病人驗到陽性就停藥或回診。

前面提到療程一旦驗孕陽性就要停 PTU,但如果只打算先冷凍卵子或胚胎、近期並不會植入,短期內並不會懷孕,那麼在生育保存的療程期間,抗甲狀腺藥可以照常使用。

孕期甲狀腺功能亢進 - 2026 指引更新

美國甲狀腺學會 (American Thyroid Association, ATA) 在 2026 年更新了孕前、孕期與產後甲狀腺疾病的指引。這篇整理其中關於甲狀腺亢進的部分。

孕期的甲狀腺亢進之所以棘手,是因為心悸、怕熱、體重變化這些症狀,本來就和正常懷孕的生理變化重疊;化驗數值也會被懷孕本身擾動。處置的核心,是盡快恢復甲狀腺功能正常,同時把治療對胎兒的風險壓到最低。

這次更新最關鍵的幾個改變

  • 更強調用 TSH 受體抗體 (TSH receptor antibody, TRAb) 或甲狀腺刺激免疫球蛋白 (thyroid stimulating immunoglobulin, TSI),來決定 Graves' disease 患者確認懷孕後能不能停掉抗甲狀腺藥。孕前低劑量、用藥超過六個月、TSH 正常、TRAb/TSI 小於正常上限三倍的人,復發風險低、停藥相對安全。這個討論在孕前就要做。
  • 真的需要緊急甲狀腺手術時,任一孕期都能安全麻醉執行,但仍以第二孕期為佳。第一孕期流產率本來就高,容易把流產誤歸因於手術;第三孕期開刀則要監測胎兒。

先分清楚是 GTT 還是 Graves'

孕早期看到甲狀腺刺激素 (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TSH) 被壓低,最常見的原因其實不是疾病。胎盤分泌的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hCG) 會微弱地刺激 TSH 受體,使 TSH 下降、游離甲狀腺素 (free T4, FT4) 輕度上升,這就是妊娠暫時性甲狀腺毒症 (gestational transient thyrotoxicosis, GTT)。它是生理現象,多在第三孕期前自行正常化。

看到孕婦的甲狀腺數值偏亢,第一件事是把 GTT 和真正的病理性亢進區分開,後者最常見的是 Graves' disease。兩者的線索整理如下。

特徵GTTGraves' disease
懷孕前就有甲狀腺亢進症狀常有
妊娠劇吐(噁心嘔吐)常見通常沒有
個人或家族甲狀腺病史多半沒有常有
甲狀腺腫無或不明顯可能有瀰漫性腫大
甲狀腺眼病徵象可能有
TRAb / TSI正常升高
TSH 走勢通常第三孕期前正常化整個孕期多持續壓低

依 2026 ATA 指引 Table 2。GTT 在 hCG 偏高的情況更常見,例如孕早期、妊娠劇吐、多胞胎。

有兩個檢查在這裡幫不上忙,值得記住。甲狀腺超音波無法區分 GTT 和 Graves',因為兩者的甲狀腺作用機轉相似;同位素掃描則在孕期屬於禁忌,不能用來評估。

孕期甲狀腺亢進怎麼評估

單純妊娠劇吐、又沒有其他甲狀腺亢進徵象的孕婦,指引不建議常規去驗甲狀腺功能。因為這種情況多半是 GTT,通常不需要治療,心悸用 propranolol 緩解即可。

真要評估時,順序是這樣:TSH 小於 0.1 mU/L,先測 FT4;FT4 升高,再測 TRAb 或 TSI 來判斷是不是 Graves'。TRAb 和 TSI 在臨床判讀上可以互換使用,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哪一個比較好。

三碘甲狀腺素 (triiodothyronine, T3) 的角色比較微妙。當 TSH 壓低、FT4 卻正常時,測 (游離) T3 可以幫忙區分亞臨床和明顯甲狀腺亢進,或在懷疑 T3 型甲狀腺亢進時派上用場。但要特別注意,T3 不能拿來監測或調藥。把母體的 T3 壓到正常範圍,反而會造成胎兒甲狀腺低下。

孕期甲狀腺亢進的處置原則

處置取決於亢進的程度和成因。亞臨床甲狀腺亢進和 GTT 不需要抗甲狀腺藥;明顯甲狀腺亢進(非 GTT,也就是 Graves' disease 或自主結節造成的)才需要治療。

情境處置
GTT 或亞臨床甲狀腺亢進(TSH 壓低、FT4 正常)不用抗甲狀腺藥;心悸可用 propranolol。TSH 小於 0.1 mU/L 者每 2–4 週追蹤至正常化
明顯甲狀腺亢進(Graves' 或自主結節)治療,以縮短甲狀腺毒症未受控的時間為目標
明顯甲狀腺亢進,用抗甲狀腺藥時目標把 FT4 維持在參考區間的上三分之一或略高於上限

依 2026 ATA 指引 Recommendations Table 15 與 Flowchart 4。FT4 壓得比這個範圍更低,與胎兒甲狀腺低下的高風險有關,所以治療目標刻意「不壓太低」。

亞臨床甲狀腺亢進在孕期一般不需要治療,因為多數其實是 GTT,觀察性研究也沒看到它和不良妊娠結果有關。如果 GTT 症狀特別嚴重,可以透過共享決策考慮低劑量 propylthiouracil,但這是例外而非常規。

孕前就有甲狀腺亢進,怎麼準備懷孕

育齡女性新診斷或既有甲狀腺亢進時,都應該先問清楚近期的生育規劃。約兩成甲狀腺亢進的女性有月經異常,生育力也較低,但多半仍有排卵。

無論成因,孕前的目標都是恢復並維持甲狀腺功能正常,再嘗試懷孕。確認的標準是至少兩次正常的甲狀腺功能、且間隔六週以上。Graves' disease 的孕前處置有三條路,各有取捨。

治療選項對懷孕規劃的優點對懷孕規劃的缺點
抗甲狀腺藥(續用到懷孕)容易調整或停藥、給藥方便;多數人 1–2 個月內可達到甲狀腺功能正常;幾乎不會造成永久甲狀腺低下;TRAb/TSI 下降相對快先天異常風險略升(出生後一年內盛行率:未用藥約 6%、PTU 約 7%、MMI 約 8%);過度治療會造成胎兒甲狀腺低下;孕期需加做胎兒超音波;若孕期停藥,產後有復發風險
放射碘 (radioactive iodine, 131I)非侵入性的根治選項、口服、甲狀腺腫會縮小治療後至少六個月不能懷孕;TRAb/TSI 在治療後可能一過性上升、歷時約 1–3 年才回落,增加胎兒與新生兒甲狀腺亢進風險;母體多會永久甲狀腺低下;中重度活動性甲狀腺眼病者禁用
甲狀腺全切除根治;多數 1–2 個月內以甲狀腺素補充達到功能正常;TRAb/TSI 下降相對快必然永久甲狀腺低下、終生補充;手術風險(喉返神經損傷、副甲狀腺功能低下);有恢復期

依 2026 ATA 指引 Table 3。三者應透過共享決策,把對生育、未來妊娠與胎兒、母體整體健康的影響一起權衡。

幾個實務重點。正在吃 methimazole (MMI)、又開始積極嘗試懷孕的人,建議換成 propylthiouracil (PTU);除非有禁忌或不能耐受 (如過敏),才以最低有效劑量、最短時間繼續用 MMI。

考慮放射碘的人要被告知,治療後 TRAb/TSI 通常會上升,連帶增加胎兒與新生兒甲狀腺亢進的風險;治療後至少延後六個月再懷孕。選擇全切除的人,術後用 levothyroxine 維持穩定的甲狀腺功能正常,並把 TRAb/TSI 降到對胎兒風險最小的程度後再受孕。

抗甲狀腺藥怎麼用:停、換、追蹤

在吃抗甲狀腺藥 (antithyroid drug, ATD) 的人,一旦懷疑懷孕就要盡快確認、聯絡醫師,這時就要評估能不能停藥。

之所以積極考慮停藥,是因為 ATD 在第一孕期有致畸風險,而懷孕早期正是胎兒器官形成最敏感的時候。確認懷孕後能不能停藥,取決於孕前是否符合下列幾個條件,都符合的人復發風險低:

  • 低劑量(MMI 小於 5–10 毫克/天,或 PTU 小於 100–200 毫克/天)
  • 用藥超過六個月
  • TSH 正常
  • TRAb/TSI 小於正常上限的三倍

停藥後第一孕期每 1–2 週追蹤 TSH、FT4 與臨床評估,第二、三孕期改每 2–4 週。

停藥不是沒有代價。停掉 ATD 後一年內,Graves' disease 的復發風險約 30–70%,取決於治療時間和疾病嚴重度。不過平均復發時間約在三個月後,往往致畸的關鍵窗口已經過去,屆時再重新開始用藥仍來得及。

MMI 還是 PTU

兩種藥都會升高先天異常的風險,但程度不同。MMI (與 carbimazole) 造成的畸形較嚴重、波及的器官系統較廣;PTU 的異常型態較輕,主要在臉頸與泌尿道。絕對風險的差距其實不大:在大型世代研究裡,先天異常於出生後一年內的盛行率,未用藥者約 6%、PTU 約 7%、MMI 約 8%。

這組是 Seo 等 2018 年世代研究、出生後一年內的先天異常盛行率。指引原文的孕前選項表另寫成「PTU 約 +3%、MMI 約 +5%」,但該處標示的引用文獻其實是 TRAb 與放射碘治療的研究、並非致畸率的來源,數字也和指引自己的 Fig 6 對不上。

所以第一孕期偏好 PTU。十六週前若需要起始或繼續 ATD,用 PTU;從 MMI 換 PTU 時,劑量比約 1:20 (例如 MMI 5 毫克/天約等於 PTU 50 毫克、一天兩次)。十六週之後該續用 PTU 還是換回 MMI,目前證據不足,指引不做建議。

需要整個孕期持續用 ATD 的人,要密切追蹤:確認懷孕就測 TSH、FT4,之後每 2–4 週一次,TRAb/TSI 則在第一孕期測。每次評估都要依症狀和化驗,重新判斷能不能再減量或停藥。

孕期需要開刀的時候

孕期的甲狀腺手術只保留給例外情況,例如嚴重不能耐受 ATD、或最大劑量仍控制不住的甲狀腺亢進、甚至甲狀腺風暴。需要時任一孕期都能安全麻醉,但仍以第二孕期為佳,並轉介給手術量大的外科醫師。

監測胎兒與新生兒的甲狀腺亢進

胎兒與新生兒甲狀腺亢進的風險,來自母體的 TRAb 會穿過胎盤、刺激胎兒的甲狀腺。所以所有有 Graves' disease 病史的孕婦,第一孕期都要測 TSH、FT4 與 TRAb/TSI。

關鍵的分界是正常上限的三倍。TRAb/TSI 超過三倍上限時,要在 18–22 週和 30–34 週重測,並監測胎兒甲狀腺亢進的徵象;若任何時間點都小於三倍上限、母體又維持功能正常,就可以停止這些追蹤。用 ATD 的孕婦則一律要做胎兒甲狀腺超音波。

要特別留意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族群:已經用放射碘或全切除根治、母體本身甚至已經甲狀腺低下的人。她們的 TRAb 可能還很高,照樣會刺激胎兒。這也是孕期唯一會用到「block-and-replace」的情境,用 ATD 去治療胎兒的甲狀腺亢進,同時用 levothyroxine 維持母體不至於甲狀腺低下。除此之外,孕期不使用 block-and-replace。

胎兒甲狀腺亢進的線索包括持續心跳大於 160–180、甲狀腺腫、生長受限、骨齡加速、顱縫早閉、心衰竭。

新生兒方面要注意,若母親在用 ATD,寶寶出生時可能暫時正常,等 ATD 代謝掉才出現甲狀腺亢進。新生兒 Graves' 多半是短期的,常在出生後 20 週內緩解,48 週前幾乎都會緩解。

自主結節造成的甲狀腺亢進

自主功能性甲狀腺結節 (autonomous thyroid nodule, ATN) 在孕期造成明顯甲狀腺亢進非常罕見,但處置邏輯和 Graves' 有一個重要差別。

原則上孕前就要把它確定治療掉,手術、局部消融或放射碘皆可;放射碘後同樣至少延後六個月再懷孕。萬一孕期才出現、且持續到第一孕期之後,可以考慮 ATD,目標一樣是 FT4 在參考區間上三分之一或略高。

差別在於,ATN 沒有 TRAb 在背景刺激胎兒,所以母體的甲狀腺功能不能拿來反映胎兒狀態(這點和 Graves' 相反)。也因為缺少 TRAb 來抵銷藥效,母體用 ATD 時,胎兒比 Graves' 的情況更容易變成甲狀腺低下,需要每月胎兒超音波監測。

產後的 Graves'

懷孕後期身體處於免疫耐受狀態,TRAb/TSI 會逐漸下降,這也是緩解中的 Graves' 在孕期較少復發的原因。但生產後免疫系統迅速回復,抗體跟著回升,產後的 Graves' 復發風險約 25–55%,有些資料也觀察到產後新發的 Graves'。

所以即使是已緩解、孕期平順的 Graves',仍建議每一孕期追蹤甲狀腺功能,產後 4–6 週與 4–6 個月再各驗一次,或出現新的甲狀腺亢進症狀時隨時回診。